投資者教育
合格投資者管理
嚴禁全權委托投資
時間:2015-08-28 11:02:00
來源:寧夏股權托管交易中心
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,除依法開展的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外,投資者不應與任何機構或個人簽訂全權委托投資協議,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將由投資者本人承擔。